年9月19日至年9月25日,共计29家生产企业开展消费品召回30次,涉及产品件。
一
产品名称: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东动/TDTZ/TDTZ
数量:辆
生产者:钱江电动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存在以下问题:1、限速保护系统失效,存在限速被解除后的超速风险,造成骑行者或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人身伤害;2、熔断器保险丝负载偏高、控制器限流值过低,当导线意外短路或电负荷过大时,线路产生异常电流,控制器或熔断器保护不能达到预期要求,可能会引起产品着火甚至引发火灾。
二
产品名称:切药机
品牌/型号:
数量:40台
生产者:谯城区鑫博药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的切药机存在的问题是:缺少必要的警示标志,致使消费者在使用时可能存在切割到手指头等部位的隐患。
三
产品名称:儿童拖鞋
品牌/型号:龙子太郎/26、27、28、29、30、31
数量:31双
生产者:上海龙子太郎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重金属总量和邻苯二甲酸酯的含量不符合GB-《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重金属总量和邻苯二甲酸酯的含量超标可能对儿童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
四
产品名称: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品牌/型号:东宇/48V12Ah
数量:只
生产者:天长市东宇电子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由于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项目不符合GB.1-5相关要求,可能存在触电危害,对消费者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五
产品名称: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品牌/型号:天能/48V12Ah
数量:只
生产者:天长市堃鑫电子厂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天能牌48V12Ah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由于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项目不符合GB.1-5相关要求,可能存在触电危害,对消费者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六
产品名称: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品牌/型号:豪迈迪/48V12-14Ah
数量:只
生产者:天长市豪迈迪电子厂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由于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项目不符合GB.1-5相关要求,可能存在触电危害,对消费者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七
产品名称: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
品牌/型号:巨叶/48V12Ah
数量:只
生产者:天长市巨叶电子厂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巨叶牌48V12Ah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由于外壳的机械强度过低,可能会在跌落或撞击的情况下,因外壳破裂引起漏电、触电的安全隐患。
八
产品名称: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
品牌/型号:秦兰/48V20Ah
数量:只
生产者:天长市万通电子元件厂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秦兰牌48V20Ah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由于外壳的机械强度过低,可能会在跌落或撞击的情况下,因外壳破裂引起漏电、触电的安全隐患。
九
产品名称:锂离子电池充电器
品牌/型号:永名/48V3A
数量:只
生产者:天长市永名电器厂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永名牌48V3A锂离子电池充电器,由于电气间隙、固体绝缘、爬电距离不符合GB.1-5相关要求,易导致产品绝缘失效或不能起到保护作用,或导致产品在通电工作过程中,使用者有触电的风险。
十
产品名称:锂电池专用充电器
品牌/型号:永名/48V3A
数量:只
生产者:天长市宇择电器厂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永名牌48V3A锂电池专用充电器,由于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项目不符合GB.1-5相关要求,可能存在触电危害,对消费者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十一
产品名称:高端智能充电器
品牌/型号:启瑞/48V12Ah
数量:0只
生产者:安徽伟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启瑞牌48V12Ah高端智能充电器,由于内部布线与冷却翅片相接触,风机线未加绝缘套管,消费者在使用该充电器充电时可能存在触电的安全隐患。
十二
产品名称:锂离子电池充电器
品牌/型号:台翔/DZL
数量:0只
生产者:安徽速尔电子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台翔牌DZL锂离子电池充电器,由于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项目不符合GB.18-相关要求,使得充电器可能存在触电的危险,甚至导致火灾的安全隐患。
十三
产品名称:抽取式面巾纸
品牌/型号:和谐人家
数量:包
生产者:安徽宏泰纸业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抽取式面巾纸产品,因外包装热胶封装未达到预期效果,面巾纸与空气直接接触,易吸附粉尘、吸潮霉变,进而滋生微生物,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十四
产品名称:打火机
品牌/型号:圣辉/
数量:00支
生产者:资中铎辉烟具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打火机,由于该型号产品抗高温、燃烧行为不符合GB-标准要求,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轰然爆炸情况,造成使用者受伤。
十五
产品名称:打火机
品牌/型号:玉明珠/
数量:支
生产者:乐至县金杰塑料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打火机,由于该型号产品使用说明和警告不符合GB-标准要求,可能导致使用者误用,发生危险情况。
十六
产品名称:抽取式面巾纸
品牌/型号:红富士/mm*mm*三层
数量:提
生产者:四川红富士纸业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抽取式面巾纸,由于该型号产品细菌菌落总数不符合GB-2标准要求,存在危及人身健康的风险。
十七
产品名称: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品牌/型号:潽洛德/PL-BLZD-1LROEI3W
数量:台
生产者:广东潽洛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由于接地端子无接地措施,当产品泄漏电流或接触电流过大时,使用者接触外壳时,可能引发触电危险。
十八
产品名称:锂电灭蚊拍
品牌/型号:金玛尼/MY-、MY-、MY-8、MY-8
数量:把
生产者:惠州市玛尼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锂电灭蚊拍,由于存在试验探棒能触及到带电部件(格栅)和断开1S后,产品栅格间的电压超过34V,可能引起电击危险。
十九
产品名称:3D打印笔
品牌/型号:奥特曼/D、D
数量:个
生产者:广东恒冠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3D打印笔,由于用于包装的塑料袋厚度过薄,且未能按照标准GB.2-要求进行打孔,塑料袋一旦覆盖在儿童脸部,容易吸附住口鼻位置,可能导致窒息危险。
二十
产品名称:电子灭蚊拍
品牌/型号:正牛/AQ-、AQ-、AQ-、AQ-
数量:2只
生产者:惠州市正牛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子灭蚊拍,由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符合GB.1-5、GB.76-2标准,可能引起电击危险。
二十一
产品名称:电热水壶
品牌/型号:正牛电器/AQ-
数量:0只
生产者:惠州市正牛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热水壶,由于非正常工作试验后,底盖熔损,带电部件可触及,可能引起起火、触电危险。
二十二
产品名称:小茗世界拼装玩具
品牌/型号:爱迪童/WS-B
数量:90盒
生产者:汕头市澄海区文盛塑胶玩具实业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小茗世界拼装玩具,由于用于玩具中的塑料袋的厚度过薄,且未能按照GB.2-标准要求进行打孔,塑料袋一旦覆盖在儿童脸部,容易吸附住口鼻位置,可能导致窒息危险。
二十三
产品名称:筒灯
品牌/型号:DUJIA/24WV50/60Hz、FUDI/24WV50/60Hz
数量:个
生产者:中山市领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筒灯,由于产品存在“结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等项目不符合GB.1-、GB.-2标准要求,可能引发触电和起火危险。
二十四
产品名称:镜月筒灯
品牌/型号:木林森/WD2W22-5
数量:个
生产者: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镜月筒灯,由于产品存在“结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外部接线与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等项目不符合GB.1-、GB.-2标准要求,可能引发触电和起火危险。
二十五
产品名称:LED天花灯
品牌/型号:木林森/WE4S26-18
数量:个
生产者:中山市木林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LED天花灯,由于产品存在“结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外部接线与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等项目不符合GB.1-、GB.-2标准要求,可能引发触电和起火危险。
二十六
产品名称:储水式电热水器
品牌/型号:阿诗丹顿/KX04-5J10(s)
数量:台
生产者:广东阿诗丹顿电气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储水式电热水器,由于产品存在接地措施项目不符合GB.1-、GB.12-6标准要求,可能存在电击的安全隐患。
二十七
产品名称:几何时尚短袖肩开套
品牌/型号:考拉小萌球/Xw
数量:50件
生产者:广州市原隆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几何时尚短袖肩开套,由于附件抗拉力不足,容易受儿童拉拽而脱落,脱落的纽扣容易被儿童吞食,存在导致儿童窒息的危险。
二十八
产品名称:浸渍胶膜纸饰面细木工板
品牌/型号:mm×1mm×18mm
数量:45张
生产者:吉林省宏翔木业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浸渍胶膜纸饰面细木工板由于生产过程中添加胶水过量,导致甲醛释放量过大,使用过程中会对消费者呼吸道产生不良影响,危害人体健康。
二十九
产品名称:BE纱布吊带连体衣
品牌/型号:/
数量:98件
生产者:益阳市蓓贝婴服饰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BE纱布吊带连体衣,由于绳带过长,可能导致婴幼儿在活动时被缠绕导致窒息意外伤害。
三十
产品名称:毛绒玩具
品牌/型号:乐怡/9寸、14寸
数量:个
生产者:湘潭市乐怡玩具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毛绒玩具,由于生产的毛绒玩具未在标牌设置对3岁以下儿童使用安全警示说明,可能导致儿童接触毛绒玩具时,有误吞食毛绒玩具填充物和配件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