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28日,国家卫健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正式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丁香酚》(GB.-)等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其中包含3个食品接触产品的相关标准。
本次新发布食品接触产品相关标准分别为:
GB.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这是该产品标准发布6年来首次修订,将于年6月30日实施。
GB.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该标准的发布将改变食品接触用竹木制品一直缺乏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的现状,将于年12月30日实施。
《GB.5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5-亚乙基-2-降冰片烯迁移量的测定》。此标准为5-亚乙基-2-降冰片烯迁移量的测试方法标准,将于年12月30日正式实施。
下面小C重点介绍两个新的产品标准
GB.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是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8-)的修订。标准主要变化汇总见表1。
表1GB.8-主要修订内容
重要修订解析
删除高锰酸钾消耗量,新增氯丙醇,包括1,3-二氯-2-丙醇和3-氯-1,2-丙二醇。
此修订基于实验分析结果,取消了因纸制品中的木质素和总糖导致的高锰酸钾消耗量指标。标准基于风险评估结果,结合我国行业实际情况,新增了1,3-二氯-2-丙醇(1,3-DCP)和3-氯-1,2-丙二醇(3-MCPD)的残留限量,以有效控制其污染;相关生产企业应严格控制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中氯丙醇的残留,保证其符合限量要求。
GB.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是我国发布的首个食品接触用竹木制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为我国食品接触用竹木制品的生产和使用提供合规要求与管控依据。标准主要内容见下表2。
表2GB.12-主要内容
核心项目介绍与解读
(1)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色泽正常、无毛刺、虫蛀、异臭、霉斑或其他污物。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沉淀、异臭、异常着色等感官性能的劣变。其中虫蛀不适用于软木塞。
风险解读:
考虑竹木制品本身带有特有的天然色泽和气味,因此感官要求条款中要求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异常着色和异臭,以区别于浸出液呈现的竹木制品正常色泽和气味。
(2)迁移物指标包括:
·总迁移量≤10mg/dm2
·甲醛≤15mg/kg
·二氧化硫(水)≤10mg/kg
·五氯苯酚及其盐类(以五氯苯酚计)≤0.15μg/kg
风险解读:
1)总迁移量表征的是食品接触材料中迁移出的所有非挥发性物质的总量。这些非挥发性物质如果被人体过量吸收,可能会对器官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
2)食品接触用竹木制品在日常使用中的频率较大,部分制造厂家为了其外观漂亮,制作过程中可能会用硫磺熏、双氧水或硫酸钠浸泡漂白,导致产品含有大量二氧化硫,并通过竹木制品浸出到食物中,通过食物或口腔、皮肤接触进入人体可能会产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
3)在竹木制品生产过程中甲醛与五氯苯酚可作为防腐剂加入到竹木制品中,如去除防腐物质不彻底,就会让这些物质在竹木制品接触食物的使用过程中迁移到食物中,进而通过食物进入人体,在人体内经过长时间的累积或大量吸入,可能会导致疾病发生。
(3)残留物指标包括:
·噻菌灵≤1.2mg/kg
·邻苯基苯酚≤4.8mg/kg
·抑霉唑≤0.4mg/kg
·联苯≤0.6mg/kg
风险解读:
目前竹木制品可能使用的杀菌防霉剂有噻苯咪唑、邻苯基苯酚、抑霉唑、联苯等,在使用杀菌防霉剂对竹木制品进行防霉处理后,残留的杀菌剂可能会在竹木、软木制品使用过程中迁移到食品中,从而危害人体健康。
CTT温馨提示
此次新发布的标准GB.8-和GB.12-将为食品接触竹木制品与纸制品的生产加工企业控制产品风险提供有力指导,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执法依据,将对保障消费者健康、规范企业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