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你屁事,把我关起来吧!”,东北某地发生了一年令人汗颜的盗窃案。红衣女子上完厕所后,使劲抽门口的免费纸张。厕所所长,红袖章大爷气愤地说:上完厕所还拿纸啊?
大妈反驳:我拿点纸怎么了?又不是你家的,管你什么事!大爷再次劝阻道:这个公共产品,你拿走别人怎么用?大妈再次反驳:公用的,别人能用,我不能用啊?一旁的男士也前来制止:这是公厕,公用纸!在这里用多少都行,你拿走性质就变了,属于盗窃行为知道不?
大妈生气了,大吼道:你是哪冒出来的?管你屁事,你把我关起来吧。
那么问题来了,红衣大妈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评价呢?
首先,公厕免费的厕纸,其所有权属于有关部门。正常到厕所方便,每个人都可以取用一定的数量。
其次,红衣大妈将里面的纸快抽完了,其行为显然已经超出正常使用范围之内,无论是一个人大便,或者是小便,都不可能使用如此之多的卫生纸,并且红衣大妈是上完厕所后来取用厕纸,这种取用已经超出了正常使用的功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
再次,红衣大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占有属于有关部门的厕纸,属于盗窃的行为,公安机关对其可以给予拘留和罚款。
最后,因为物品是公共的,很多人看大此类的现象习惯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谁愿意去得罪人呢?也就是说,红衣大妈的行为虽然属于盗窃,没人去举报,公安机关不查处,红衣大妈就会习以为常,她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什么问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有网友问:盗窃不是秘密的行为吗?红衣大妈在大庭广众之下,抽取大量的厕纸,怎么会是盗窃呢?
传统法律理论确实曾认为,盗窃就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但是,只要行为人自认为被害人没有发觉而取得的,就是秘密窃取。具体到本案,红衣大妈盗窃厕纸,她肯定认为有关部门不会看见,对她来说,她的行动就是秘密的。
古语说:勿以恶小而为之!红衣大妈也是有子女之人,做事却没有一点公德心,实在是不应该。厕纸也不怎么值钱,何必偷拿呢?她或许不知道哦,她拿走了厕纸,后面的人用不了,影响是公众的感受。希望红衣大妈好好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