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等与北京无印良品投资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全文,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详情见判决书全文~
案件概述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
涉案商标于年4月28日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4类“棉织品、毛巾、毛巾被、浴巾、枕巾、地巾、床单、枕套、被子、被罩、盖垫、坐垫罩”商品上,有效期限至年4月27日。商标注册人为海南南华实业贸易公司(简称南华公司)。年7月21日,该商标经核准转让至棉田公司。
第号商标核定使用在第24类“织物、印花丝织品、印花棉布、家用亚麻布、丝绸(布料)、纺织品餐巾、纺织品手帕、床罩、床垫遮盖物、鸭绒被、褥垫套、蚊帐、床上用覆盖物、睡袋(被子替代物)、床上用毯、被絮、褥子、棉毯、毛毯、丝毯、定做的马桶盖罩(纤维)”商品上,注册有效期限自年7月21日至年7月20日。商标注册人为棉田公司。
北京无印良品公司成立于年6月21日,棉田公司为其投资人之一。年6月22日,棉田公司授权北京无印良品公司在中国地区独家使用涉案商标及第号商标,用于商标项下指定商品的生产、销售及宣传推广,授权期限自年6月22日至年6月21日。
株式会社良品计画、无印良品上海公司在浴巾、面巾、被套、枕套、毛圈毯、浴室用脚垫等被控侵权商品及商品包装上和商品宣传推广中使用与涉案商标相近似的“無印良品”、“MUJI無印良品”、“无印良品MUJI”标识,侵害了棉田公司、北京无印良品公司对涉案商标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审法院判决结果: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株式会社良品计画、无印良品上海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棉田公司、北京无印良品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株式会社良品计画、无印良品上海公司在天猫“无印良品MUJI官方旗舰店”和中国大陆的实体门店发表为期三十天的声明,消除侵权影响;
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株式会社良品计画、无印良品上海公司赔偿棉田公司、北京无印良品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五十万元,合理支出人民币十二万六千四百七十六元,共计人民币六十二万六千四百七十六元;
四、驳回棉田公司、北京无印良品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判决结果: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等与北京无印良品投资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全文。
二审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详情见判决书全文~
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等与北京无印良品投资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京民终号
上诉人(一审被告):株式会社良品计画,住所地日本国东京都丰岛区东池袋。
法定代表人:金井政明,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廉成赫,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一审被告):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静安区。
法定代表人:铃木啓,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廉成赫,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天创世缘。
法定代表人:马涛,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硕,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北京无印良品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
法定代表人:徐靖,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佟洁,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硕,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株式会社良品计画、上诉人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简称无印良品上海公司)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简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京知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年3月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株式会社良品计画及上诉人无印良品上海公司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徐静、廉成赫,被上诉人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简称棉田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林微、杨硕,被上诉人北京无印良品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无印良品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佟洁、杨硕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株式会社良品计画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棉田公司、北京无印良品公司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1、株式会社良品计画在中国未实施任何侵权行为,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2、株式会社良品计画在浴巾、被套、毛圈毯等商品的网页宣传中未使用“无印良品”标志,对浴巾、面巾等商品上的“无印良品”标志采取了遮盖措施,在浴室用脚垫商品上对“無印良品”商标的使用系合法使用,被诉侵权行为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3、一审判决判令株式会社良品计画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没有法律及事实依据,判令停止侵权和损害赔偿已足以弥补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4、一审判决的赔偿金额过高且全额支持合理费用,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无印良品上海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棉田公司、北京无印良品公司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1、无印良品上海公司在浴巾、被套、毛圈毯等商品的网页宣传中未使用“无印良品”标志,对浴巾、面巾等商品上的“无印良品”标志采取了遮盖措施,在浴室用脚垫商品上对“無印良品”商标的使用系合法使用,被诉侵权行为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2、一审判决判令无印良品上海公司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没有法律及事实依据,判令停止侵权和损害赔偿已足以弥补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3、一审判决的赔偿金额过高且全额支持合理费用,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棉田公司、北京无印良品公司辩称:株式会社良品计画是被诉侵权产品的生产商,无印良品上海公司是被诉侵权产品的销售商,二者共同实施了被诉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判决对被诉侵权行为的事实查明清楚,对被诉侵权行为性质和责任承担方式的认定正确,应予维持。
棉田公司、北京无印良品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一、株式会社良品计画、无印良品上海公司停止侵害第号“无印良品”商标(简称涉案商标)商标权的行为;二、株式会社良品计画、无印良品上海公司共同在天猫“无印良品MUJI官方旗舰店”(muji.tmall.